“地我种,粮归你”,农业生产托管收费和政府补贴标准,望周知!
养育着我国近14亿人口,然而,种地可不是一件轻松的活儿,播种、浇水、施肥、打药、收割等,样样都需要农民付出很大辛苦。如果说,给农民请一个种地“保姆”,地由它来种,粮归农民收,听起来是不是很爽?
而这个种地“保姆”,现实中确实存在,那就是农业生产托管服务。在这项服务当中,农民只需要花很少的钱,将土地交由提供农业生产托管的机构,之后有关种地的一切事项,农民都不用插手,只需要“躺着”收粮食就行。而且,农业托管机构还可以以略高于市场的价格,收购农民的粮食,无论怎么算,农民都很赚。
实际上,由于目前农民大多只能以小块地、分散种植,因此,无法在化肥、农药等农资产品的采购上,享受到更大的优惠。进而造成递增的农资成本,不断压缩种粮利润的现象。除此以外,土地过度“碎片化”,也在严重制约农业生产水平的提升。所以,农业生产托管的出现,在解决以上这些问题的同时,也为未来的农业发展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。
下面我们就先来看一下,农业生产托管的具体内容和政策要求都有哪些。
其一,农业生产托管是一种“服务”,而不是资源转移。农业生产托管是由政府认定的农业生产托管机构,通过向农民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,来实现对农民土地的集中耕种服务。
其中最重要的一点,就是“服务”这两个字。因为相比于土地流转而言,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并不会影响到土地经营权的流转问题,更不会出现土地资源转移的情况。换句话说,就是农民自己花钱,请了一个既实惠、又实用的种地“保姆”。对方只需要提供种地服务,收取相应的服务费,农民依然可以保留原有,甚至更高的种植收益。毕竟,农民无法对化肥等农资产品价格,进行大幅度压价,而他们能做到。
其二,农业生产托管对实现农业“产业化”,非常有利。目前农业回报率之所以这么低,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没能实现大范围“产业化”。因为据数据统计,我国农产品的综合利用率仅为40%左右,“裸产、裸售”仍然是主流生产销售模式,进而使得我国的农产品,不仅在运输当中造成了巨大损耗,而且其潜在价值也白白地浪费掉了。
而农业生产托管这种模式,很容易吸引社会投资者,对农产品初加工以及深加工产业进行资金投入。因为,农业生产托管创造条件和利润,有条件和利润就有资金投入,有资金投入就能实现农业“产业化”。就如某些商业大佬所言,未来的暴利行业不是房地产,而是农业,更为具体的则是实现“产业化”之后的农业,而农业生产托管就能为此打好基础。
其三,政策明确了农业生产托管的利益分配比例。此前,包括农业农村部在内的相关部门,就已经对农业生产托管的利益分配比例,进行了明确的规定。要求在进行农业生产托管过程中,小农户受益资金或补贴小农户的面积必须超过60%,必须让农民成为最大受益者。
而且,国家明确利益分配比例的目的有两个:首先,让利于农,最终让农业收入更多地流向农民的口袋;其次,防止出现大户垄断土地的情况,保证农业生产托管行业的正常运行,而针对这一点,农办财41号文件规定,在县域内,单环节承担农业托管生产服务的机构不能少于3个。
从以上这三方面,我们不难看出,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具有很大的必要性,同时对于农业发展和农民利益都非常有利。不过,针对农业生产托管的服务收费和政府补贴标准,农民同样需要早了解。
首先,在服务收费方面,农业生产托管机构会根据市场行情、土壤质量以及需要托管的土地面积,给出一个比较实惠的服务价格。但是,正是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,不同区域的服务收费标准会存在差异。
其次,在政府补贴标准方面,虽然在原则上,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托管服务收费价格的30%,但是,各地区的补贴标准同样存在差异。比如,河北等扩种大豆的区域,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额度不得超过150元;贫困地区和丘陵山区,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托管服务收费价格的40%,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额度不得超过130元;其他地区不得超过100元。
点赞
0
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相关热词搜索:
声明
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